返回 文件資訊 . 發布時間 2021-9-24 閱讀量

吉林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基礎教育教研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市(州)教育局、長白山管委會教育科技局、長春新區教育局,梅河口市教育局,吉林省教育學院:

為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吉林基礎教育質量,現就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基礎教育教研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深化基礎教育教學改革,落實“雙減”工作要求,聚焦新時代基礎教育改革發展對教研工作的要求,構建更加完善的教研工作體系,深化教研工作改革,充分發揮各級教研機構研究、指導、服務的職能,創新教研工作機制,打造高素質教研隊伍,健全科學合理的教研評價機制,全面提高基礎教育教研水平,推動我省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任務

——服務學校教育教學。著重在引領課程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上下功夫,加強課程、教材、教學、作業、考試評價等關鍵領域、重點環節研究。

——服務教師專業成長。著重在改進教學方式、提高教書育人能力上下功夫,指導廣大教師更新教學觀念,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研究、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反思能力。

——服務學生全面發展。著重在研究學生學習和成長規律、提高學生綜合素質上下功夫,指導學校將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要求有機融入教育教學各方面全過程。

——服務教育管理決策。著重在加強基礎教育理論、政策和實踐研究、提高教育決策科學化水平上下功夫,積極參與區域教育改革發展規劃、政策的研究、制定等工作。

二、完善工作體系

(一)健全教研體系。進一步完善省、市、縣、校四級教研工作體系,形成上下聯動、運行高效的教研工作機制,有條件的地方應獨立設置教研機構,暫不具備條件的地方應在相對統一的教育事業單位內獨立設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教研機構的組織領導,上級教研機構要加強對下級教研機構的業務指導,教研機構要加強與中小學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教師培訓、考試評價、電化教育、教育裝備等單位的協作,形成以教育行政部門為主導、教研機構為主體、中小學校為基地、相關單位通力協作的教研工作新格局。

(二)明晰工作職責。各級教研機構在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在基礎教育等相關職能部門指導下,充分發揮其在推進區域課程教學改革、教學診斷與改進、課程教學資源建設、培育推廣優秀教學成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強化教學視導和調研,為學校發展提供建議,為教學改革提供支撐,為教育決策提供參考。省教育廳教學研究室牽頭做好全省基礎教育教研工作總體規劃,統籌指導全省基礎教育教研工作;市、縣兩級教研機構要堅持重心下移,深入學校、課堂、教師、學生之中,緊密聯系教育教學一線實際開展研究,指導學校和教師加強校本教研,及時發現、培育、總結和推廣教育教學成果;學校要健全校本教研制度,開展經常性教研活動,研究學生學習、改進教學方法、優化作業設計、解決教學問題、指導家庭教育。

三、深化教研改革

(一)加強課程和教學研究。各級教研機構要指導學校依據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課程,有效落實地方課程,科學開發與實施校本課程。要指導學校和教師深入研究學生學習和成長規律,強化學科育人的研究,有針對性地變革教學組織形式和課堂教學方式。鼓勵依托優秀教研員建立導師工作室,擴大教研的輻射面。

(二)加強作業研究。各級教研機構要準確把握作業育人功能,深入系統研究作業類型與設計、總量與時長、批改與反饋、學習結果與教學質量間的內在聯系。要指導學校將作業設計作為校本教研重點,系統化選編、改編、創編符合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的基礎性作業。要指導教師提高自主設計作業能力,針對學生不同情況,精準設計作業,根據實際學情,精選作業內容,合理確定作業數量,作業難度不得超過國家課程標準。

(三)加強教學評價的研究。堅持科學的質量觀,開展幼兒園保教質量和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評價的研究。指導學校和教師實施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各級教研機構立足五育并舉、促進學生全面成長,開展不同學段、不同年級的考試內容、考試方式、試題命制與質量評估等方面的研究,推動建立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

(四)推動教研信息化。積極探索信息技術背景下的教研模式改革,開展網絡協同教研,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教研方式,助力基礎教育教學改革。要指導學校充分利用大數據信息化手段開展課程與教學研究,探索新型教學方式、學習方式和學校管理方式,促進教育教學與信息技術有效、深度融合。

(五)加強薄弱領域教研工作。加強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研究與指導。加強對農村地區課程教學工作的指導,建立教研員定點聯系制度,重點開展對薄弱學校、農村學校的精準教研指導。定期組織優秀教研員到農村、脫貧、民族、邊遠地區學校和薄弱學校持續開展教學指導,切實提升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教育教學質量。

四、加強隊伍建設

(一)選優配強教研隊伍。各地要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基礎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見》(教基〔2019〕14號)關于教研員專業標準和準入條件方面的要求,完善教研員遴選配備辦法,嚴把選聘補充教研員入口關,保障教研工作的專業化水平。省、市、縣三級教研機構按照國家課程方案逐步配齊所有學科專職教研員,多渠道引進、選聘和培養優秀教研人才,充實教研隊伍??蛇x聘符合條件的師范類高校教師和中小學一線優秀教師作為兼職教研員。建立專職教研員定期到中小學任教制度,教研員在崗工作滿5年后,原則上要到中小學校從事1學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探索建立教研員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對不適宜繼續從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員,及時調整出教研隊伍。

(二)促進教研員專業發展。各地要加強教研員培訓,將其納入教師“國培計劃”和“省培計劃”。要建立教研員全員培訓制度,每位教研員每年接受不少于72學時的培訓。要根據教育教學改革需要,設立研究項目,組織教研員開展課題研究,提高教研能力和教學指導水平。教研員專業技術職稱原則上執行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社會科學研究系列。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教研機構專業技術高級崗位比例。

(三)完善教研工作考核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符合教研工作特點的崗位管理與考核評價制度,加強對教研機構、教研人員工作考核,將課題研究、成果應用推廣、教研指導服務等作為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將教研員考核結果與聘任、評優、晉級以及績效等掛鉤,對作出突出貢獻的教研員,應予以表彰獎勵。

五、完善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教研工作擺在突出的重要位置,切實加強領導,確保教研工作正確方向,及時研究解決教研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障教研工作有效開展。要認真做好教研機構負責人和教研員的遴選配備工作。加強教研制度建設,抓緊完善教研工作體系,促進教研工作科學化、專業化和規范化發展。

(二)加大經費投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教研工作經費納入本級教育事業經費預算,保障教研工作經費隨教育事業的發展逐步增加,確保教研機構日常運轉和組織開展重要教研課題研究的經費需要,并對學校開展教研工作給予經費支持。

(三)強化督導評估。教研工作要作為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重要內容,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其納入督導評估體系。強化督導評估結果運用,將評估結果作為評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和對教研機構及教研員實施績效獎勵、評優評先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

 

 

吉林省教育廳

2021年9月3日

來源:吉林教研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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